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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2:传媒业十大新政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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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传媒业,诸多大事、新政让人记忆犹新:在党的二十大报道中,各级各类媒体推出系列优质选题和重大报道,塑造了舆论新格局;在北京冬奥会上,首次使用超高清和高动态范围的4K技术进行转播制作,首次在冬季项目上运用3D回放技术,全球收视率创历届新高;地市级媒体迎来新转机,《关于推进地市级媒体加快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发出,为地市级媒体走出生存危机、探寻发展路径提供了政策机遇;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推出实施、各地元宇宙政策相继出台,给传媒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与此同时,数据安全、网络清朗问题依然存在,《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文件相继出台,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为下一步高质量发展、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二十大修改的新党章中提出“坚持自我革命”“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传媒业,也要坚持自我革命,适应变化,挑战风险,为党和国家的宣传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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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

202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要求: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总体布局,强化整体推进,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有效整合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推动在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等方面共融互通,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强化对网络平台的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完善平台企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重点管好影响力大、用户数多的网络新技术新应用;强化新闻信息采编转载管理,规范网站转载行为和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点评: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唯一的综合性国家重点专项规划,是推动“十四五”时期文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规划》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时期文化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重要政策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锚定建成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强调注重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传播,注重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注重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的传承弘扬,注重促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注重推动文化数字化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强大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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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

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到2035年,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意见》强调,各地要把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意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注重效果评估。

点评: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多年的历史和文化资源,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也需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以数字化赋能文化发展,不仅有助于实现中华文化的全景呈现、全民共享,还可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文明优秀创新成果的海内外传播。《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既是按计划、高质量完成2035年远景目标“建成文化强国”的必然战略选择,也是基于近年来文化数字化建设快速、活跃、全面、强势发展现状而做出的必要现实规划。《意见》聚焦中华文化数据库、国家文化专网、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等领域,对战略路径和步骤作出重点部署,是推动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框架性、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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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地市级媒体加快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4月,中宣部、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地市级媒体加快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国遴选60家市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试点单位,要求“聚焦深化改革、深度融合目标,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建设的具体举措,细化建设项目,明确任务书、时间表,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此举标志我国地市级媒体融合迈入发展关键时期。通知和试点名单下发后,各地市级媒体认真贯彻落实,因地制宜、扎实推进深度融合,地市级融媒体中心纷纷挂牌成立。

点评:媒体融合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和系统工程,多元主体在政策引导下协同深耕,推动媒体融合不断在纵深化发展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地市级媒体是党的重要舆论阵地和执政资源,处于四级媒体架构中承上启下的“腰部”,在传播党的声音、引导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宣部、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地市级媒体加快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牢牢把握地市级媒体融合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抓住关键环节、主要矛盾、突出问题,明确总目标和分阶段目标加以推进,为地市级媒体走出生存危机、探寻发展路径提供了政策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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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印发《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年4月,中宣部印发《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围绕坚持正确发展方向、科学设定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发展布局,加强出版融合发展战略谋划;要立足扩大优质内容供给、创新内容呈现传播方式、打造重点领域内容精品,强化出版融合发展内容建设;要着眼加强前沿技术探索应用、促进成熟技术应用推广、健全科技创新应用体系,充分发挥技术对出版融合发展的支撑作用;要聚焦优化提升重大工程实施效果、着力打造重点品牌项目、做强做优头部示范企业、加强重要成果展示交流,打造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工程项目;要围绕夯实人才培养基础、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激励、发挥企业人才建设主体作用,建强出版融合发展人才队伍;要不断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逐级抓好贯彻落实,健全出版融合发展保障体系。

点评:融合发展是出版业在互联网时代的新方向,是出版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作为中宣部首次就出版融合发展领域专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出版融合发展的目标、方向、路径、措施等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出版单位探索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领域提供了行动指引。《意见》与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在实施的出版融合发展工程相互支撑,从政策指引和重点布局方面共同发力,进一步形成推动出版融合向纵深发展的政策合力,促进出版单位从关注到投入,从投入到深耕,从深耕到引领,不断推进内容创新、技术创新、人才创新、机制创新,形成出版融合发展的全新格局,为出版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引擎,为加快出版强国建设提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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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

2022年10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到2026年,三维化、虚实融合沉浸影音关键技术重点突破,新一代适人化虚拟现实终端产品不断丰富,产业生态进一步完善,虚拟现实在经济社会重要行业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打造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共同繁荣的产业发展格局。《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关键技术融合创新、提升全产业链条供给能力、加速多行业多场景应用落地、加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融合应用标准体系五大重点任务,以及关键技术融合创新、全产业链条供给提升、多场景应用融合推广三大专项工程。为推进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的顺利实施,《行动计划》提出了七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点评:随着相关技术日趋成熟,我国虚拟现实产业加速发展,展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众多国内外科技巨头企业正加速布局虚拟现实领域,我国“十四五”规划也将虚拟现实列为数字经济的重点发展领域之一。《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发布,再次在顶层设计上对国内虚拟现实产业发展路径和目标给出了明确的规划与支持。《行动计划》提出了五大重点任务,以推动虚拟现实产业进入“以应用促产业,以产业拓应用”的正向循环,解决目前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内容与应用不足的瓶颈。虚拟现实是实现各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支撑技术,加快推动虚拟现实在各行业落地,将进一步促进虚拟现实产业链各环节加速发展,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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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

2022年2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中国电视剧高质量发展,建设电视剧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关于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而编制的。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中国电视剧要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繁荣创作生产,扩大精品供给,全面提质增效,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电视剧,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增强团结奋进精神力量,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丰富优质精神文化产品,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点评:当前,中国电视剧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基础坚实,势头良好,继续发展具备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仍然是中国电视剧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改革创新任务艰巨。面向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解决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关键问题中实现战略突破,在把握战略全局中推进精品创作、市场体系建设、行风建设、队伍建设、法规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持续繁荣电视剧特别是主题作品创作生产,提高电视剧产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规划》的发布,旨在对“十四五”时期电视剧事业产业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加快推进中国电视剧高质量发展,建设电视剧强国,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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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2022年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意见》要求,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包括优化模式功能配置,在首页显著位置呈现,便于青少年查找和家长监督,严禁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类“追星”服务及充值打赏功能。同时,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

点评: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直播经济的兴起,打赏作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开始出现,成为平台和主播的收入来源之一。但令人担忧的是,一些未成年人在平台和主播的诱惑下,出现了冲动性打赏行为,金额动辄成千上万元,给家庭经济带来负担,并且不少钱款也很难被追回。直播作为一种网络娱乐活动,在吸引更多普通人化身主播,通过网络平台展现自我、促进直播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因各种乱象导致未成年人甚至不少成年人难以自控、沉迷其中,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此次《意见》的提出,对违反要求的网络平台,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这是断其打赏抽成“财路”的必要惩戒措施。真正截断平台源源不断的利益来源,才能倒逼其加强对直播打赏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规范未成年人直播打赏,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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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2年3月2日,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电总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增进人民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公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增加权威健康科普知识供给,扩大健康科普知识的传播覆盖面,为人民群众准确查询和获取健康科普知识提供便利,提升意识与素养。《指导意见》指出,提升健康信息的质量,发挥健康科普专家的作用,遏制虚假健康信息,净化健康科普知识传播环境。健康科普知识的发布与传播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生产、发布和传播符合目标人群特点、文化水平和阅读习惯的健康科普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知识。制作、发布和传播的健康科普信息应经由相应领域的专家进行编写与审核,并符合有关要求。

点评: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基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健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大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健康科普的积极意义毋庸置疑,健康科普的重要性、紧迫性更是大家都能切身感受的。《指导意见》要求,着力从健康科普信息的发布、传播和监管、社会监督等多个环节发力,遏制虚假健康信息,净化健康科普知识传播环境。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多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引导传播主体加强对发布和传播健康科普知识信息的审核,及时删除虚假健康信息,加强健康科普知识监测与评估。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健康科普知识监督。对发布和传播虚假健康信息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指导意见》对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增加全社会健康科普知识高质量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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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2022年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明确,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规范》对网络主播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划定网络铸币从业行为底线红线、明确规范网络主播直播带货行为、规定对网络主播违规行为的处分。将有效引导网络主播规范从业行为,强化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有利于提高网络主播队伍整体素质,治理行业乱象,规范行业秩序,通过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动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点评:随着近年短视频、直播业的迅猛发展,如何在保持新型互联网业态活力的同时,又促进其健康发展,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而网络主播自然是其间最重要的角色。《规范》提出了31条网络主播“不得出现的行为”,对网络主播一直以来常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出了明确禁止。中国视频直播行业发展至今,主要商业模式从游戏直播、秀场直播到带货直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行业成熟后确实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规范》的出台为行业提供了准则和标准,对某些专业领域的内容生产者的准入设置了一道非常高而且是强制性的门槛,相当于是监管部门在帮专业人士清理赛道,把那些非专业的浑水摸鱼的人全清除了。让专业人士充分地去发挥,用专业能力去给用户呈现真正高水平的、理性的,体现人文关怀和知识积淀的优质内容。这也预示着视频直播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结束,未来将进入高质量发展、健康发展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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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

2022年11月4日,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强内容识别预警,网站平台要建立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涉网暴内容标准,增强识别预警准确性。建立涉网暴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网站平台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收集网暴相关热点话题和舆情线索,强化网暴舆情事前预警,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为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通知》提出,网站平台要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完善紧急防护功能,提供一键关闭陌生人私信、评论、转发和@消息等设置。用户遭遇网暴风险时,网站平台要及时发送系统信息,提示其启动一键防护,免受网暴信息骚扰侵害。

点评:如今,网络暴力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毒瘤”和“顽疾”,呈现出群体性、多样性、联动性的明显特征,严重干扰了清朗网络空间的构建,破坏了健康的网络生态,侵害了他人的正当权益,甚至导致悲剧事件的发生。网络暴力的源头在网络上,但是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害却发生在现实中,有些后果无法挽回或难以估量。因此,对几乎人人喊打的网络暴力必须保持“零容忍”。此次《通知》的一大特点,就在于强化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治理逻辑。在预防环节上,提出“明确细化涉网暴内容标准”“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建立涉网暴舆情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现网暴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在监管过程中,要求“设置一键防护功能”“建立快速举报通道”“加强评论环节管理”“加强重点话题群组和版块管理”,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强化对受害人的保护。在处置处罚上,明确“依法从严”的导向,对网暴相关账号分类处置,对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坚决打击,对失职失责网络平台严肃问责。打好这套“组合拳”,有望遏止网暴行为,扭转蔓延态势。

编辑:陈琦 孙航

本文刊发于《传媒》2023年01期